对“虚拟定位”软件应有法治监管
□杨玉龙
网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虚拟定位”软件广告,宣称任何电脑硬件都可以“随心所欲定位到任何地方”。记者在网上搜索“手机APP定位软件”,得到428万个结果。比如,“××助手扩展您的手机功能”、“选择×××,虚拟定位从此简单”,等等。(据《中国青年报》2月26日报道)
据警方多次侦查实验发现,市面上当时出现的一款定位软件精确位置在20米-50米之间。而警方抓获的此起命案,案发时,定位软件在三年间吸引了4000多名登录客户,其中储值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有近200人,涉案数额40余亿元。
法律界专家表示,“虚拟定位”软件在受到授权的状况下,仅仅用于检测数据是合法的,但即使出售软件用于牟利,则是非法的。而现实中,由于“虚拟定位”功能技术成分较低,网络上相关硬件呈泛滥之势手机定位软件,甚至变成不法分子实行各种犯罪行为的工具。如有的定位软件作为中国80余家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实施不法行为的恶果,帮其对目标人物实时定位。国内一些贩毒涉恶团伙也在使用一款定位软件,定位他们要下手的目标人物位置信息,进而实施违法拘禁、故意攻击等非法犯罪行为。
这种状况的发生,对怎样保护每个APP用户合法权益,敲响了丧钟,提出了全新挑战。
定位软件之所以能被广泛应用,就在于这些手机APP过度收集的个人信息手机定位软件,易被“黑客”找到漏洞开发定位软件,造成信息泄露。而绝大多数APP在安装前后,没有确立告知消费者会获得这些权限,以及获取权限后搜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风险。同时,软件获得权限时,也没有给消费者选择的机会,存在默认选择的现象,这些都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防范、杜绝“虚拟定位”软件带来的风险,需要APP服务商、手机客户和管控部门共同尽力。APP服务商成为程序提供者应加强法制观念,严守法律界限,从法制和科技两方面减少社会弊端的形成。手机用户要加强防止意识,既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泄露,又谨慎购买使用一些“虚拟定位”软件。我们机关则应加强对“虚拟定位”软件的管控力度,严厉惩戒违规行为。如此多管齐下,才能更好导致信息泄露,解决用户被蓄意定位的后顾之忧。
(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