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账户持有人登陆微信、QQ,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号名称;
(2)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客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图标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QQ号、手机号等带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3)在个人信息图标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对访谈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逐一展现,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二)出示电子邮件:
(1)由电子邮箱帐号持有人登陆进入电子邮箱,展示电子邮箱的地址;(2)点击所要出示的电子信件,展示对方电子邮箱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内容。
(三)出示短信:
由电脑持有人登陆短信界面,点击相应短信展示他人电脑号码及邮件内容,同时必须确立本方手机号码。
(四)出示支付宝:
(1)支付宝客户注册支付宝软件,点击“我的”菜单qq聊天记录文件夹查看,展示本方支付宝账户、身份认证信息;
(2)在支付宝通讯录中查找对方客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他人支付宝账号名称及真实姓名;
(3)在个人信息图标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qq聊天记录文件夹查看,对访谈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逐一展现,对照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4)展示转账信息的,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交谈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出示其他具有通信、支付用途的硬件,参照以上方法进行展示、核对。
总结而言,当事人必须提供的证据要素应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一是使用终端设备注册本方微信账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二是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修改的特征,并结合个人信息图标中显示的电脑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三是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征,根据双方各自微信用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院在质证微信相关的证据时,由于微信并未强制进行实名认证,但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别人微信号、绑定的电脑号码或者交谈中透漏的相关信息内容,法官可以结合日常生活心得,综合相关信息,适用高度盖然性原则分析判定微信使用者的身份。
针对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则可以借助两人各自所持有的微信聊天记录,对比评析是否存在删除篡改关键内容的状况,据此做出事实判定。
人人都该了解的微信聊天记录取证保全方法
遇到需要取证聊天记录,如何取证具有法律效力呢?
王某以及父亲刘某曾多次向美国一家金融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原本对方仍然正常回款,但是最近对方无故中止了回款,在王某和父亲刘某与他人多次交谈未果以后便打算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避免相关网络证据丢失,王某首先将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关于投资相关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并在移动公证在线申请公证。
王某夫妇首先将二人手机内与他人公司负责人的相关聊天记录使用移动公证的录像取证功能进行取证,在取证时除了将聊天页面进行取证,并且将“我-修改-账户与安全”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制,证明二人的微信号无法与各自的手机号关联,即该微信号确实是它们自己所属的微信账号。
之后王某将相关视频在取证后立即上传,并在线办理公证,最后,由方正公证处为王某夫妇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当事人使用移动公证对微信的聊天记录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可以轻松的将聊天记录等相关易损坏的电子证据第一时间进行证据保全,为当事人在后续的经济争议诉讼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甘熠敏律师建议您,在遭遇争议时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协议、录音、照片、视频、证人证词等,以便产生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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