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裁判文书网,浙江一丈夫与人企图谎称能查询开房记录等查询个人开房记录,骗取30万获刑5年。男子供述:知道骗人,但钱太好赚。(8月2日澎湃新闻)
上海厦门男子王某与另一女子王某,一个大学文凭,一个学校学历,两人涉嫌冒充能查询开房记录竟赚得盆满钵盈,究其理由不外乎两点:
一是少数人缺少应有的法律常识。
开房记录与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都属于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别人公开或知悉的个人隐私查询个人开房记录,与对方及社会利益无关。隐私权是受民法保护的公民人格权之一,公民个人享有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力。从法律上说,只有我们机关因民事诉讼破案需要才有权查询涉案人的开房记录,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查询他人开房记录,我们机关也不会配合行政诉讼审理调取开房记录。另外,在涉及离婚案件中,宾馆开房记录可以成为情侣一方婚外情的间接证据,但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需要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必需要结合其它证据能够判定其和第二者发生了婚外情。从这个意义上说,网上所说的能帮人查询开房记录,百分之百是骗子。
二是背着家人在外开房的状况确实存在。
两情相悦,在外开房,纯属个人隐私,网上曾经多次曝出,一些女学校生为了通过论文答辩或考上本科教授,为取悦导师也不惜以身相许。但已婚人士把在外与人开房当成家常便饭,违背了感情关系中最显然的忠贞原则,这本来是道德沦丧行为,应得到社会舆论的声讨。夫妻一方因猜忌想求证对方能否有开房记录,这才给王某等诈骗敛财提供了机会。
类似的实例网上也公布过多起。2015年,一个连26个中文字母都拼不知道、只有小学文化的王某自称“私家侦探”,可以查询开房记录,一下子竟骗了20多人,涉案数额20多万元,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王某被抓后,他的QQ还不停有“客户”要调查他人;2018年,广东男子曾某利用互联网公布伪造广告信息,称可以定位手机号码位置、调取他人通话记录、查询他人开房记录等,合计诈骗6万多元被判有期判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正所谓“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行业”,有人开房,就有人想查,骗子们的生意就如此来了。如果当事人稍微懂一点法律知识,就算骗子巧舌如簧,把稻草说成金条,也不会有人随意上当,如果每个公民都能善待羽毛,守住道德底线和做事底线,不做秉持公序良俗的事,骗子们都会说“钱太好赚”吗?